什么情況下應辦理變更稅務登記: 納稅人的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,在工商機關辦理登記的,應自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,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;按規定不需要在工商機關辦理登記的,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,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。 納稅人的情況發生以下變化應辦理變更稅務登記: (一)改變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的名稱; 變更稅務登記應辦理哪些手續: (一)變更稅務登記應向稅務機關報以下資料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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